1 适应证
一般听力丧失在40 dB以上,病变稳定又治疗无效者,均可选配助听器。如听力丧失不足40 dB者,不必配戴助听器。如听力丧失在40 dB以上便应配戴,并且选择对侧声路(cros)的助听器。
2 年龄
小儿以两岁以上为宜,早期采用有利于培建言语,ERA阈值普遍高于主观听阈30-40dB,如V波消失,应结合行为测听检查再确定是否为全聋。小儿因难以表达配戴助听器时是否提高听力,只能左右两耳互相变换配戴,观察其反应,以确定哪侧配戴助听器为好。
香港听言专科中心(专业听力及言语治疗中心)提供专业听力及言语治疗服务,其中包括: